關於申報2009~2010學年度
系(處)級教育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的通知
各系、教研室:
為進一步加強內涵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天美《教師工作量計算辦法》和《教師年度考核指標及實施細則》兩個製度的相關規定,現開始組織我院2009~2010學年系(處)級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申報和立項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申報內容
申報課題的內容限於教學改革與研究的範圍,堅持科學性和創新性,具有較強的實踐意義和可操作性。
主要包括: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網絡教學資源建設、專業實訓基地建設、專業實驗(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考核方式改革等方面的研究與實踐。
二、申報對象和要求
1.課題主持人及項目組成員均須是我院教職工;主持人須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
2.項目組成員一般不超過五人,並有明確分工。
3.已承擔省級、院級課題且尚未結題的人員不得參與申報。
4.同一教師只能主持或參與一個項目。
5.課題研究周期原則上為一年。
三、申報時間
四、申報與立項評審
1.課題負責人依據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填寫《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申報表》(附件1)。申報表可在教務處網站“下載中心”欄目中下載。申報表務必於
2.各系(處)成立以系(處)負責人為首的教學改革與研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按照“擇需、擇重、擇優”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遴選,將遴選結果報教務處審批。經教務處審批通過的研究課題,予以立項。
3.各系(處)於
五、檢查與結題
1.各系(處)負責各課題的過程性檢查、中期檢查及結題評優。中期檢查一般安排在本學年第一學期末,結題評優應在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
2.中期檢查時課題負責人必須填寫《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中期報告書》(附件2),結題時課題負責人必須填寫《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結題報告書》(附件3)。
3.系(處)教學改革與研究工作領導小組對各課題進行驗收,同時對結題的課題進行評比,並報教務處審定。
附件1:《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申報表》
附件2:《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中期報告書》
附件3:《教學改革與研究課題結題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