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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總支規章製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我院基層團組織是指團總支及團支部兩級組織。
第二條 各團支部受團總支的直接領導,各團總支受院團委和各系黨總支雙重領導。基層團組織的工作對象是本院系團支部及團員青年或學生。
第三條 本條例由院團委製定,解釋權在院團委。
(二)團總支
第四條 團總支在院團委和各系黨總支、黨支部的領導下,負責開展本系共青團工作。
第五條 團總支一般由書記 、組織委員、宣傳委員、文體委員等組成,也可按具體情況設置。成員需經團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團總支書記一般由黨員輔導員專職或兼職擔任,人選由各系黨總支推薦,征得院團委同意,黨委研究批準。
第六條 團總支工作職責
1、全面領導本單位團的思想教育工作,堅持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組織廣大團員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有計劃地上團課,對團員進行團章及團的基本知識教育,同時協助黨支部做好《黨章》學習小組的學習指導工作。
2、貫徹上級黨團組織的工作精神,認真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製定各階段的工作計劃報院團委批準。堅持“三會一課”製度,定期召開團總支委員會、團支部書記會、團員大會,傳達上級精神,研究、布置、檢查工作。
3、建立團總支各項工作製度如例會製度、匯報總結製度、獎懲製度、幹部考核製度、幹部培訓製度等。
4、各團總支要認真做好發展新團員的工作,指導團支部培養、選拔、配備團幹部。在團員中深入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推優入黨”工作、思想調研工作等。
5、加強對所轄團支部的領導,並對各支部工作有記錄、有考核、有建設性意見。不定期開展各支部工作經驗交流會,及時了解團員青年思想動態,並向本系黨總支和院團委及時匯報。
6、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豐富多彩的文藝、體育、科技、社會實踐、誌願者服務、技能培訓等活動,指導本系學生會開展工作。
7、協助各班輔導員或班主任抓好學生品德考評及評選先進班集體、優秀學生幹部的工作。
8、根據支部大會決議對違紀團員做出團紀處分(不含開除團籍)的決定,並報院團委備案。
9、及時填報本系團總支團員統計表、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上報團委,並做好團費收繳工作。
10、溝通團員青年與領導、老師之間的關系,反映他們的正當意見和要求,維護團員青年的權益。
11.完成上級黨團組織交辦的其他任務,落實本系團總支每一項工作計劃。
第七條 團總支各成員工作職責
1、團總支書記工作職責
(1)在院團委和本系黨總支領導下主持團總支全面工作。
(2)圍繞黨團中心工作負責團總支工作計劃的製定和實施,按時參加團委會議,主持召開團總支委員會和團總支擴大會議,傳達上級精神,布置工作任務,指導和 幫助各委員開展工作。
(3)負責組織團員青年進行思想教育、社會實踐、誌願者服務等活動,做好“推優入黨”工作,負責團總支工作計劃的檢查和總結,向上級黨團組織及時匯報、請示工作,協助黨總支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團支部開展工作。
(4)經常深入團員青年進行調查研究,熟悉和掌握團員思想狀況,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
(5)抓好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及實施團幹部、團員考評製度。
(6)具體指導本分院學生會開展工作。
(7)抓好團總支、團支部班子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有針對性地對團幹部、團員進行培訓。
(8)完成上級黨團組織交給的其他任務。
2、團總支組織委員工作職責
(1)指導團支部建立健全正常的組織生活製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2)了解基層團支部工作情況,考察和考核團幹部,提出團幹部的改選意見,負責團員的組織建設和思想建設。
(3)認真做好新團員發展工作及團員年度團籍註冊工作。
(4)負責團費收繳工作,每月按時上交團費。
(5)協助團總支書記搞好一年一度的先進團支部、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的評比工作,整理和上報典型材料。
(6)組織團課學習,對團員青年進行團的基本知識教育。
(7)檢查團員遵守團紀情況,對違犯團紀的團員進行批評教育或提出處理意見。
(8)完成上級組織和團總支書記交給的其他工作。
3、團總支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1)圍繞本系黨總支及團總支的中心工作,做好日常宣傳。
(2)組織團員青年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黨團基本知識,組織開展各種學習輔導和經驗交流活動。
(3)積極了解並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提出思想教育的意見。
(4)確定各團支部的政治學習內容,總結團總支的活動和工作情況。(5)負責本系的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建立宣傳報道網絡,搞好通訊報道。
(6)完成團總支書記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4、團總支文體委員工作職責
(1)圍繞本系黨總支及團總支的中心工作,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2)指導學生會文藝部、體育部工作。
(3)完成團總支書記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八條 團總支工作的考核和監督
根據對團總支的整體要求,院團委協同各院系黨總支定期對團總支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團總支每學期要定期進行自查,將自查情況上報院團委和本院系黨總支。
第九條 團支部是最基層的團組織,在本院系團總支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工作。
第十條 團支部一般由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組成。團支部委員由團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一年。在團支部內部應將團員劃分為若幹個團小組,以便開展活動。
第十一條 團支部工作職責
1 、根據上級團組織的工作安排,結合本支部實際情況,製訂並實施每學期的工作計劃,期末及時總結。
2 、認真抓好團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組織團員青年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時事政治,並經常對團員進行 “ 做合格共青團員 ” 的教育和共產主義思想教育,成立馬列主義學習小組和《黨章》學習小組,定期推薦優秀團員做黨組織的培養發展對象,不斷擴大入黨積極分子隊伍。
3 、團支部要建立健全團內民主生活製度,每月至少過一次組織生活,定期召開支委會、支部大會。
4 、建立本支部各項工作製度,如例會製度、團課製度、主題團日活動製度、團幹部考核製度、團紀處分製度等。
5 、與班委會共創 “ 先進班集體 ” ,引導形成良好的班風、團風、學風,並協助班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 、密切聯系支部成員,及時了解團員思想動態,並向有關部門反映團員青年的正當要求。
7 、在實踐中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把團支部建成團結、向上、充滿活力的集體,爭創 “ 先進團支部 ”。
8 、完成上級黨團組織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十二條 團支部委員和團小組長工作職責
1 、團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 1 )根據團支部工作職責,負責支部全面工作,定期召開支委會和團員大會,傳達上級精神,研究製定並落實本支部的工作計劃。
( 2 )了解掌握團員思想、學習、生活情況,主動幫助團員解決困難,並向有關部門反映團員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 3 )抓好馬列主義學習小組、《黨章》學習小組的學習,確定團課學習內容。
( 4 )加強團支部自身建設,完善各項工作製度,發揮支部委員、團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不斷提高支部整體素質。
( 5 )抓好團支部的思想建設,加強團結,發揚民主,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進步,及時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 6 )認真做好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工作,協同上級黨團組織開展社會實踐、誌願者服務等活動,積極組織本支部的文體活動。
( 7 )組織好團支部改選工作,做好工作總結,並對下屆團支部提出建議。
( 8 )帶領支部成員完成上級組織交給的其他任務。
2 、組織委員工作職責
( 1 )負責本支部的組織建設和日常團務工作。
( 2 )培養考察入團積極分子,積極慎重發展新團員。
( 3 )負責收繳團費、團員統計。
( 4 )主持團員教育評議和年度團籍註冊工作。
( 5 )組織團課學習,抓好團員青年團的基本知識教育,增強支部成員的團員意識。
( 6 )建立入黨積極分子考核檔案,在召開支部大會的基礎上,同支部委員確定推優入黨對象。
( 7 )完成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其他任務。
3 、宣傳委員工作職責
( 1 )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結合各學期的中心任務,配合支部書記做好宣傳教育工作。
( 2 )組織團員青年上好黨課、團課,開展多種形式的團日活動。
( 3 )積極利用院廣播站、院報等媒介,對本支部的工作進行通訊報道,負責保管團的刊物。
( 4 )完成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