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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創建活動
 
發布時間:2010-03-11   點擊:54934   來源:本站原創   作者: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的成長狀況,關系到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青少年權益保護事業是全世界都為之關註的事業。我國政府為此製定了一系列法律、製度和措施,對青少年的權益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共青團中央權益部,從維護社會穩定、振興國家經濟出發,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有效開發青年人力資源,營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進行了長期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開展了“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自我保護教育”等一系列豐富多采的活動,不斷優化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道德環境,取得了積極成效和良好的社會影響。通過活動的開展,起到了教育青少年認識社會、拒絕誘惑、遠離危險、防範侵害的積極作用,受到了家長和青少年的普遍歡迎,有效地增強了青少年自我保護的能力。
  1.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
  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是指自覺履行法律和政策賦予的職能,為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作出突出貢獻的與青少年事務直接有關的單位。
  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是於1998年,由團中央、中央綜治委辦公室聯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新聞出版署、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在全國範圍內共同開展的一項青少年權益保護活動。該活動旨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關註並參與青少年維權工作,營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開展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是貫徹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措施。
  參與創建活動的基層單位包括:青少年服務機構、少年法庭、少年刑事檢察機構、派出所、戒毒所、司法所、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勞動仲裁機構、青少年文化娛樂場所、進城務工青年集中的企業和培訓學校、商場的青少年食品、用品銷售櫃臺、工商行政管理站、管理所;廣播電臺、電視臺的青少年欄目等。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實現了司法機關、教育機構與青年社會團體有關職能的有機結合。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逐步構建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維權服務網絡,促進了與青少年權益保護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實現了跨行業的聯動,實現了維權服務區域聯動機製的形成,進一步探索出新時期維護青少年權益社會化的新路子。
  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創建活動領導機構隨時聽取群眾意見,經常性地組織檢查,符合條件的,繼續認定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不符和條件的,則按照規定取消稱號,摘下牌匾。
  活動自開展以來,全國已有10個系統,31個省、市、自治區全面啟動了創建活動,各地結合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創建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許多地市團委廣泛調動社會資源,以聯動方式開展活動,一些縣也根據各自特點,以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活動為有效載體,開展了卓有成效的青少年權益保護工作。
  2000年暑期,為貫徹落實全國加強娛樂服務場所管理電子遊戲經營場所專項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嚴厲打擊侵害青少年合法權益的現象和行為,切實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努力創造有利於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使中小學生度過一個安全、有益的假期,推動活動更加紮實有效地開展,共青團中央、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新聞出版署等聯合在有關系統中開展了“為了明天——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暑期行動”,受到了全社會的積極關註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好評。2001年團中央聯合有關部門繼續開展了第三批創建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評選活動。
  截止目前,已經產生全國級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約900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自我保護教育”項目還榮獲1999年度亞太經社會人力資源開發獎。

  2.青少年自我保護教育活動
  青少年自我保護教育活動是共青團中央和中央綜治辦發起,於1999年8月,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啟動的一項青少年權益保護活動。目的在於調動各級共青團組織和參與創建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各系統的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在社區和學校組織廣大青少年運用多種方式廣泛開展青少年自護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青少年的法製觀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技能,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自護教育活動主要圍繞增強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預警能力,開展實用法律常識教育;圍繞培養青少年健全的人格,開展青春期心理、生理衛生教育;圍繞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識,開展防災避險教育;圍繞增強青少年抵禦不良誘惑的能力,開展健康娛樂教育。
  在教育方式上,主要利用課堂教育、體驗教育、親子雙向教育、主題活動教育等多種教育形式,動員和組織社區和學校中具有一定專業知識的青年誌願者和“青少年維權崗”單位專業人員,利用中小學校假期閑置的教室和社區青少年活動陣地,通過舉辦模擬法庭、以案說法、意外事件情景演示、自護訓練營、抗挫折夏令營、主題團隊會、講座、演講等活動,為青少年系統講授法律、心理、防災避險、健康娛樂等自護基礎知識,並定期開展咨詢,解答疑問,提供幫助。通過體驗教育,使青少年在模擬體驗中強化法律常識、生活常識和防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實用技能,把掌握的自護知識變為自覺行動。依托“知心家庭學校”,由“青少年維權崗”單位的專業人員為社區青少年和他們的家長講授自我保護知識,舉辦以家庭為單位的各類自護競賽,加強兩代人之間的溝通,達到雙向教育的目的,共同提高緊急情況下的合作應對能力。
  2001年8月,共青團中央、中央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共青團組織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領導機構利用今年暑假期間,在全國社區集中開展青少年維權崗暑期自護教育行動。號召各地利用暑假中小學生活動範圍主要在社區這一特點,依托各系統“青少年維權崗”單位,在社區廣泛開展青少年自護教育活動,進一步增強青少年的法製觀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護的意識和技能,有效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為配合活動還舉辦了“我的自護經歷征文”比賽活動。
  目前全國已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了青少年自我保護教育活動。據統計,全國各級共青團組織聯合有關部門共開辦各種類型的自護培訓班、訓練營2000多個,有100多萬青少年接受了培訓。

2000年6月,聯合國亞太經社會1999年度人力資源開發獎頒獎儀式在泰國曼谷舉行。“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自我保護項目榮獲該獎。全國青聯主席巴音朝魯代表全國青聯領獎。該圖為項目介紹。

檢察系統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務

 

法院系統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為青少年講授法律知識

 

公安系統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為青少年服務

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到社區為青少年講授法製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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