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教財〔2009〕57號
蘇財教〔2009〕147號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財政廳關於
進一步完善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
工作長效機製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各高等學校: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中發〔2004〕8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中發〔2004〕16號)精神,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於2008年12月印發了《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條例》(中關工委〔2008〕27號)、中共教育部黨組於2009年7月印發了《中共教育部黨組關於加強全國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建設的意見》(教黨〔2009〕20號),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印發了《江蘇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蘇辦〔2003〕27號),對關心下一代工作和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關工委)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教育系統是青少年相對集中的領域,也是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資源豐富、任務繁重的領域,做好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完善關心下一代工作的長效機製,推進我省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完善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長效機製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認真學習中發〔2004〕8號、中發〔2004〕16號和中關工委〔2008〕27號以及教黨〔2009〕20號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加強關工委建設及培養教育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支持關工委的工作。
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高度重視關工委隊伍建設。宣傳動員和組織引導老同誌積極主動參與關心下一代工作,充分發揮教育系統豐富的人才資源優勢,不斷壯大關心下一代工作隊伍。要發揮並保護好參與關心下一代工作老同誌的積極性。對擔任關工委領導職務且堅持日常工作的老同誌給予適當補助;對因工作需要返聘的秘書處(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執行本單位返聘人員的有關規定;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關工委和老同誌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三、各市、縣(市、區)財政應對同級教育部門編報部門預算中的教育系統關工委必要的工作經費切實予以保障。各高校應將關工委工作經費納入學校的年度預算,保證開展相關工作的基本需求。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可以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根據資助者的意願,用於資助開展關心下一代工作。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關工委工作的領導。要加強關工委領導班子和日常辦事機構建設,為關工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和經費保障,及時解決關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其順利完成本地本校關心下一代的各項工作任務。要把關工委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和工作計劃,定期聽取匯報和研究工作。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規章製度,逐步完善長效工作機製,保證關心下一代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江蘇省教育廳(章) 江蘇省財政廳(章)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