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我市“532”發展戰略,為我市高質量發展集聚人才,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促進在常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常就業創業,我市出臺了《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青春留常”實施辦法》
根據《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支持在常高校和職業院校畢業生“青春留常”實施辦法》(常公積金委〔2022)1號),留常就業創業的在常高校和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可獲得住房公積金繳存補貼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扶持。
01哪些畢業生符合條件?<<<<
該項政策覆蓋範圍廣泛,不僅包括在常普通高校,還包括職業院校和技工院校。天美2022年-2025年的留常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均可以申請享受住房公積金支持“青春留常”政策。
02具體支持政策<<<<
1. 首次繳存補貼。畢業生畢業前與在常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且申請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或畢業前未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當年12月份之前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可獲得首次繳存補貼300元。
2. 留常繳存補貼。享受首次繳存補貼的畢業生,畢業次年的7月份前在常州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累計滿6個月的,可獲得留常繳存補貼2500元。
3. 貸款額度支持。享受首次繳存補貼的畢業生,畢業後5年內在常州市首次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如果借款人住房公積金均無購房類使用記錄的,單筆貸款可在實際貸款金額基礎上增加最高20萬元的貸款支持,但單筆貸款金額不得超過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最高貸款金額。
該貸款額度支持政策與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貸款額度支持政策不同時享受。
03如何申請政策支持?<<<<
1.畢業生可通過掃描中心提供的二維碼,在了解住房公積金支持在常高校畢業生“青春留常”申請內容後,提交申請。
2.在畢業前與在常單位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且尚未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畢業生,公積金中心根據畢業生申請,為其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畢業前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或畢業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不再另外為其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04繳存補貼如何發放和使用<<<<
1. 對符合首次繳存補貼的畢業生,公積金中心在畢業生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立後,將首次繳存補貼發放至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2. 對符合留常繳存補貼的畢業生,公積金中心在畢業生畢業次年的7月份,將留常繳存補貼一次性發放至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3. 已按規定發放的繳存補貼計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畢業生可按常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辦理提取。其中靈活就業人員終止協議提取業務須在畢業次年辦理。
4. 獲得留常繳存補貼前註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視同放棄留常繳存補貼和貸款額度支持;獲得貸款額度支持前註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視同放棄貸款額度支持。